书法与美学
1:书法美的表现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书法艺术以实用的文字来体现,是否有神韵、有美感,是欣赏书法最基本应注意的。书法美的表现,不外有"实"与"虚"两个方面,即"形质"与"性情"两大方面。
(1):"实"(形质)方面: "实"(形质)方面是有形、可见的。就是外在形态;主要从线条与间架结构上去鉴赏;它 包括用笔、结构、章法等内容;用笔有迟急、起伏、曲折之分,笔锋有正侧、藏露之别,笔画形 态有方有圆,还要讲求笔力与笔势;结构有奇正、疏密、违和等法理;章法有宾主、虚实、避就 、气脉连贯和行列形式等表现方法。三者之间既区别又相辅相成。
(2):"虚"(性情)方面: "虚"(性情)方面是无形的,就是内在精神,则须从作者对线条与结构章法的处理上显现出的个性特征与艺术风格上去体认。包括神采、气韵、意境等内容。两方面互相依存,相互为用,共同表现出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神采、气韵、意境,都是无形之物,他须要通过有形的用笔,结构与章法加以表现。神采是书法艺术的灵魂,古人评论书法,早有"神采为上,形质次之"的 说法,但同时又指出"规矩既失,神则无存"。神采美只有通过形质美才能表现出来。气韵是书法艺术的生命,是形与神之间的桥梁,是表达情性的介质.书法家掌握了熟练技巧,运气达于毫端,以气行笔,点画之间气脉相通,气韵和神采才表现出来。意境也是书法艺术的内在美,包含意境、情调、 风度、品格等内涵。他与神采、气韵相比,更偏重于作者主观精神的表现,是更高层次的书法审美内容。书法的意境美是可以通过作品的字里行间确确实实的感触到的。
2:书法与文字的区别
中国书法最基本的外在形态是线条。人们在书法线条中,看到的是线条本身的美,它来自与书法家创造性组合的秩序感,同时也让人们在这种具有创作者风格的线条组合中,感觉到了生命的运动和自然的力量。文字要求整齐,能看懂即成,是体现人们思想的工具。而书法是一种艺术,人们已经全然忘却文字的字意,而更多地关注于线条的美感了。书法只有到了这时,才真正摆脱了文字的干扰而独立,成为一种艺术。
3:书法的品评
书法品评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他与书法创作取反方想向的运动。书法创作是集点画以成字。组字而成篇,从而表现出作品的神采境界;而书法品评的第一视觉印象常常是书作的神采、气韵、再审视它的章法,剖析它的结字,用笔、有书作的意向,而联想到生活中种种事物,作者的创作环境和思想活动,从而领会出作品的美之所在。因此,书法品评的过程,是观赏者的"美 的再创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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