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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以前谈执笔法者,首见索靖《草书势》。其云:“命杜度运其指,使伯英回其腕,著绝势于纨素,垂百世之殊观。”惜其为“势”赋文,侧重词采,未肯详说。
传卫铄《笔阵图》则详论执笔高低之说:“凡学书字,先学执笔。若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若行草书,去笔头三寸一分,执之。” 其文尝云笔管长五寸,可知其意为:写真书时,执笔要偏中下;写行草书,执笔要偏中上一些。
再言执笔者则见虞龢《论书表》。其中有曰:“羲之为会稽,子敬七八岁学书,羲之从后掣其笔不脱,叹曰:‘此儿书,后当有大名。’”此仅言执笔专心,亦未详言执笔法。
至唐初欧阳询、虞世南、唐太宗论执笔,则有“指实掌虚”之说。欧阳询《八诀》云:“秉笔思生,临池志逸。虚拳直腕,指齐掌空……”虞世南《笔髓论》云:“笔长不过六寸,捉管不过三寸,真一、行二、草三,指实掌虚。”其执笔高低意近《笔阵图》。李世民《笔法诀》曰:“大抵腕竖则锋正,锋正则四面势全。次实指,指实则节力均平。次虚掌,掌虚则运用便易。”李世民在这里同谈“指实掌虚”的同时,又谈到了执笔的“腕竖则锋正”姿势。而欧阳询在《传授诀》起首亦云:“每秉笔必在圆正。”可知唐初执笔是竖腕直执笔的。沙孟海先生曾根据考证古人生活方式以及书案高低提出 “斜执笔”、“直执笔”的演变说。他认为,唐以前书案低,人们席地而坐,故为“斜执笔”;唐代引进胡人高案,人坐椅书案,故演变为“直执笔”。唐初尚未引进胡人桌案,而有欧、李“直执笔”之论,故古人执笔法亦仍可商榷也。
孙过庭《书谱》有“执,谓深浅长短之类是也”之论,意同前人,未见新意。
张怀瓘于《六体书论》中云:“然执笔亦有法,若执笔浅而坚,掣打劲利,掣三寸而一寸着纸,势有余矣;若执笔深而束,牵三寸而一寸着纸,势已尽矣。其故何也?笔在指端,则掌虚运动,适意腾跃顿挫,生气在焉;笔居半则掌实,如枢不转,掣岂自由,转运旋回,乃成棱角。笔既死矣,宁望字之生动。”在这里,张怀瓘将前人执笔的高低、深浅与“指实掌虚”相结合而阐发。
蔡希综《法书论》、颜真卿《述张长史书法十二意》具云张旭谈执笔法时“曰妙在执笔,令其圆畅,勿使拘挛”,也并无新意。
至韩方明《授笔要说》,则云:“世之所传得长史法者,唯有得‘永’字八法,次有五执笔,已下并未之有前闻者乎。”按韩方明的说法,这五种执笔法也是由张旭传授而来。韩方明较详尽地记载了这五种执笔法:“夫把笔有五种,大凡管长不过五六寸,贵用易便也。第一执管。夫书之妙在于执管,既以双指苞管,亦当五指共执,其要实指虚掌,钩擪讦送,亦曰抵送,……第二 扌族 管,亦名拙管。谓五指共扌族其管末,吊笔急疾,无体之书,或起蒿草用之。……第三撮管。谓以五指撮其管末,唯大草书或书图幛用之,亦与拙管同也。第四握管。谓捻拳握管于掌中,悬腕以肘助力书之。……第五搦管。谓从头指至小指,以管于第一、二指节中搦之,亦是效握管,小异所为。……徐公曰:执笔于大指中节前,居动转之际,以头指齐中指,兼助为力,指自然实,掌自然虚。虽执之使齐,必须用之自在。今人皆置笔当节,碍其转动,拳指塞掌,绝其力势。”韩方明详细记述了由张旭传之徐璹而来的五种执笔法及其指法的运用,这是中国书法史上第一次对各指头执笔功用的详细解说,也是书法技法理论发展细化的表现。其后林蕴又记韩方明授于卢肇的用笔各指用力方法:“子学吾书,但求其力尔。殊不知用笔之力,不在于力;用于力,笔死矣。虚掌实指,指不入掌,东西上下,何所阂焉。……吾昔受教于韩吏部,其法曰‘拨镫’,今将授子,子勿妄传,推、拖、撚、拽是也。”
唐乾符年间书家卢携著《临池诀》,对韩方明的执笔指法论又一次进行了阐释。他写道:“用笔之法拓大指,擪中指,敛第二指,拒名指,令掌心虚如握卵,此大要也。凡用笔,以大指节外置笔,令动转自在。然后奔头微拒,奔中中钩,笔拒亦勿令太紧,名指拒中指,小指拒名指,次细要也。皆不过双苞,自然虚掌实指。‘永’字论云:以大指拓头指钩中指。此盖言单苞者。然必须气脉均匀,拳心须虚,虚则转侧圆顺;腕须挺起,粘纸则轻重失准。”卢携所论执笔法大抵不出韩方明范域,而提出“悬腕”之论,诚可嘉也。
上述这些执笔法,传衍后世,影响至今。沈尹默先生在《书学论丛》中曾就此予以阐释,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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