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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养老机构怎样签合同
苏州老年网  来源: 苏州老年网  【大号字 还原

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单位情况编号)

                       养老院服务协议


甲方(养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单位: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人姓名: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四、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三、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四、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五、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
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六、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 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 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 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 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 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 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协议费用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   。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元;
  2、伙食费每月 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元;
  5、交纳押金 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 医疗费用;
  2、 丧葬费用;
  3、 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 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 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 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
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签名)
亲属姓名:


担保人姓名(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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