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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养老金再次增加
苏州老年网  来源: 转载  【大号字 还原


    新华报业网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30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增加,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都将受益于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陆续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精神,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挂钩,并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对象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我省普遍调整水平按照不低于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以及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等对象,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具体标准全省统一为: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根据两部文件要求,此次待遇调整要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挂钩,意味着不同对象的调整水平将有差别。据测算,全省本次普遍调整加特殊对象调整,人均月增加养老金水平总体将不低于117元,超过我省前三年调整的平均水平,也高于全国本次调整的平均水平。(黄红芳)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今年1月1日起,全省30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再次增发养老金(详见昨日A2版)。与往年相比,此次增发除了在时间上有别于往年,更重要的是在调整方案上也发生新的变化,最大的变化是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更紧密挂钩,并取消了调整系数,故而,“本次增发的养老金,具体到每个退休人员,到手的数额几乎人人都不一样。”昨日,就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记者约请我省劳动保障领域的有关专家,对部分与退休人员关系密切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解读】

  变化之一: 取消调整系数

  人人增发的养老金几乎都不一样

  第一个变化也是最重要的变化就在“普调”部分,即“人人享受”的这一块。

  [旧方案] “普调”部分等于“统涨”部分,加上按缴费年限对应的规定标准与“调整系数”相乘后换算出的部分。

  以2007年调整时南京退休市民张阿姨为例,她的“统涨”部分是45元;缴费年限29年,按规定划入“25年~29年”这一档,对应调整标准是58元,假如南京市当年“调整系数”是1.4,换算后应调约81元。两者相加126元。这种情况下,当地调整系数越大,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发的越多;而同一市区、同一档内的退休人员,尽管有三四年的缴费年限差别,但增发的是一样的。

  [新方案] 按国家要求,对于“普调”部分,我省按不低于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确定。相当于以退休人员各自2007年底时的月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1/10,通俗地说,就是增发后,所有退休人员各自每月领到的养老金数额,比2007年底时多1/10。以南京市民张阿姨为例,2007年底养老金是每月1300元,那么调整后,她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130元,即1430元。

  [影响] 对退休人员来说,新的调整方案更容易算出自己能增加多少钱。不过,由于退休人员各自的月养老金水平互不相同,因而以此为基数算出来的增发部分人人也是不一样的。退休时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一般说来会沾光。

  [补差] 我省还规定,各地政府按新方案增发的养老金,如果低于全省2007年人均养老金水平10%的(全省2007年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1066元,10%即为107元),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当地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107元的范围内,适当提高增发的标准。此举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的差距。

  变化之二: 倾斜对象扩大

  明确两类人员享受“额外增发”

  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另一大变化是倾斜照顾对象范围扩大,由原来的四类人员增加为六类人员,除了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原有四类人员外,新增的两类人员包括: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这两类人员享受“普调”部分的同时,每人每月额外增发50元。

  有关人士表示,这两类人员退休后养老金水平通常不高,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释疑】

  养老金超过1600元不缴个税

  此次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人均月养老金水平将超过1183元,而在南京、苏州、无锡等苏南地区,很多退休人员的月养老金水平会超过1600元,更有少部分人员会超过2000元。3月1日起,国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将从现行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这种情况下,3月1日前超过1600元、3月1日后超过2000元的养老金,是否需要交个税呢?

  对此,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广大退休人员不必担心。

  苏州的钱师傅去年10月退休,1月10日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查养老金时,意外发现上月还是1215元的养老金,本月变成1358元,一下多了143元。起初以为是增发的,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按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补发的。由于在职时缴费水平较高、缴费年限也很长,他成了此前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受益者。

  据介绍,根据我省施行的新的养老金计发政策,对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退休的企业参保职工,实行为期5年的养老金过渡办法。这段时间内退休的职工,如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每年按一定比例补发给退休人员。我省各地从去年底开始对2006年7月份到现在退休的人员重新计算养老金。10日起,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对高出的部分补发。

  这段时间内,一些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上可能会多出两笔钱,一笔是像钱大爷的按新计发办法补发的钱,一笔就是此次养老金增发的部分。

  本次养老金调整,我省继续对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倾斜,其中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那么,哪些人员属于高级职称呢?据了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副高和正高职称。

  副高职称主要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农艺师、副译审、副研究馆员、副编辑、主任记者、二级律师及公证员等。

  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及相当职务、译审、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一级律师及公证员等。1985年省政府认定的省服务系统的特级技师不属于高级职称。

  【展望】

  养老金今年起连续三年提高

  我省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炉。据测算,人均月增加养老金水平总体不低于117元。至此,我省退休人员的整体养老金水平人均每月可超过1183元,比本次全国调整平均水平约高出100元左右,居全国前列。

  有关专家指出,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让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富民宗旨。

  根据国家部署,2008年起到2010年,全国将连续三年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全国人均总体月增发240元左右。此次增发,是我省执行新一轮养老金三年增发计划的第一年,人均月增发不低于117元的总体水平,也高于此次全国人均月增发约100元的平均水平。这是近年来,我省首次在新一年元旦起上调基本养老金,也是间隔最短的一次。

  而在2005-2007年上一轮养老金三年调整计划中,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我省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2005年下半年人均每月增发71元,2006年下半年人均增发120元,2007年下半年人均增发106元。连同此次增发,这四年成为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整体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人均月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底的769元,提高到现在的1183元,而且各地通过努力,基本能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受到退休人员的欢迎。
 

    新华报业网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30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增加,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都将受益于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陆续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精神,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要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挂钩,并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对象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我省普遍调整水平按照不低于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以及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等对象,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具体标准全省统一为: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根据两部文件要求,此次待遇调整要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挂钩,意味着不同对象的调整水平将有差别。据测算,全省本次普遍调整加特殊对象调整,人均月增加养老金水平总体将不低于117元,超过我省前三年调整的平均水平,也高于全国本次调整的平均水平。(黄红芳)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今年1月1日起,全省30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再次增发养老金(详见昨日A2版)。与往年相比,此次增发除了在时间上有别于往年,更重要的是在调整方案上也发生新的变化,最大的变化是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更紧密挂钩,并取消了调整系数,故而,“本次增发的养老金,具体到每个退休人员,到手的数额几乎人人都不一样。”昨日,就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记者约请我省劳动保障领域的有关专家,对部分与退休人员关系密切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解读】

  变化之一: 取消调整系数

  人人增发的养老金几乎都不一样

  第一个变化也是最重要的变化就在“普调”部分,即“人人享受”的这一块。

  [旧方案] “普调”部分等于“统涨”部分,加上按缴费年限对应的规定标准与“调整系数”相乘后换算出的部分。

  以2007年调整时南京退休市民张阿姨为例,她的“统涨”部分是45元;缴费年限29年,按规定划入“25年~29年”这一档,对应调整标准是58元,假如南京市当年“调整系数”是1.4,换算后应调约81元。两者相加126元。这种情况下,当地调整系数越大,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发的越多;而同一市区、同一档内的退休人员,尽管有三四年的缴费年限差别,但增发的是一样的。

  [新方案] 按国家要求,对于“普调”部分,我省按不低于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确定。相当于以退休人员各自2007年底时的月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1/10,通俗地说,就是增发后,所有退休人员各自每月领到的养老金数额,比2007年底时多1/10。以南京市民张阿姨为例,2007年底养老金是每月1300元,那么调整后,她每月的养老金会增加130元,即1430元。

  [影响] 对退休人员来说,新的调整方案更容易算出自己能增加多少钱。不过,由于退休人员各自的月养老金水平互不相同,因而以此为基数算出来的增发部分人人也是不一样的。退休时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退休人员,一般说来会沾光。

  [补差] 我省还规定,各地政府按新方案增发的养老金,如果低于全省2007年人均养老金水平10%的(全省2007年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1066元,10%即为107元),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当地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107元的范围内,适当提高增发的标准。此举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的差距。

  变化之二: 倾斜对象扩大

  明确两类人员享受“额外增发”

  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另一大变化是倾斜照顾对象范围扩大,由原来的四类人员增加为六类人员,除了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原有四类人员外,新增的两类人员包括: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这两类人员享受“普调”部分的同时,每人每月额外增发50元。

  有关人士表示,这两类人员退休后养老金水平通常不高,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释疑】

  养老金超过1600元不缴个税

  此次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人均月养老金水平将超过1183元,而在南京、苏州、无锡等苏南地区,很多退休人员的月养老金水平会超过1600元,更有少部分人员会超过2000元。3月1日起,国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将从现行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这种情况下,3月1日前超过1600元、3月1日后超过2000元的养老金,是否需要交个税呢?

  对此,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广大退休人员不必担心。

  苏州的钱师傅去年10月退休,1月10日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查养老金时,意外发现上月还是1215元的养老金,本月变成1358元,一下多了143元。起初以为是增发的,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按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补发的。由于在职时缴费水平较高、缴费年限也很长,他成了此前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受益者。

  据介绍,根据我省施行的新的养老金计发政策,对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退休的企业参保职工,实行为期5年的养老金过渡办法。这段时间内退休的职工,如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每年按一定比例补发给退休人员。我省各地从去年底开始对2006年7月份到现在退休的人员重新计算养老金。10日起,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对高出的部分补发。

  这段时间内,一些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上可能会多出两笔钱,一笔是像钱大爷的按新计发办法补发的钱,一笔就是此次养老金增发的部分。

  本次养老金调整,我省继续对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倾斜,其中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那么,哪些人员属于高级职称呢?据了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副高和正高职称。

  副高职称主要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农艺师、副译审、副研究馆员、副编辑、主任记者、二级律师及公证员等。

  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及相当职务、译审、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一级律师及公证员等。1985年省政府认定的省服务系统的特级技师不属于高级职称。

  【展望】

  养老金今年起连续三年提高

  我省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炉。据测算,人均月增加养老金水平总体不低于117元。至此,我省退休人员的整体养老金水平人均每月可超过1183元,比本次全国调整平均水平约高出100元左右,居全国前列。

  有关专家指出,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让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富民宗旨。

  根据国家部署,2008年起到2010年,全国将连续三年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全国人均总体月增发240元左右。此次增发,是我省执行新一轮养老金三年增发计划的第一年,人均月增发不低于117元的总体水平,也高于此次全国人均月增发约100元的平均水平。这是近年来,我省首次在新一年元旦起上调基本养老金,也是间隔最短的一次。

  而在2005-2007年上一轮养老金三年调整计划中,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我省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2005年下半年人均每月增发71元,2006年下半年人均增发120元,2007年下半年人均增发106元。连同此次增发,这四年成为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整体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人均月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底的769元,提高到现在的1183元,而且各地通过努力,基本能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受到退休人员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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